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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部署高考填报志愿 及投档录取相关事宜

  本报5月23日讯  (记者  刘志贤)日前,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2021年我区高考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相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办法明确了各批次各科类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并确定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以“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还强调了不得使用外挂软件、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填报志愿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应注意的事项。

  此外,实施办法也提到了各种高考照顾对象类型。烈士子女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项目及分值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适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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