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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债权资产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与光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8日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编号为:信蒙-A-2021-003),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已将内蒙古大力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的主债权及项下的从权利、全部权益依法转让至光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现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公告通知上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若债务人、担保人、抵债资产原所有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1年7月9日

  公告资产清单

  单位:万元

  借款合同编号

  06120801-2014

  年(东胜)字0010号

  06120801-2013

  年(东胜)字0141号

  06120816-2012

  年(锦绣)字0017号

  2011年东绒字0031号

  2011年(乌审)字0004号

  保证人名称

  燕桂兰、吕卫东和燕凤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武建平、武晓科、赵建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合同编号

  06120801-2014年东胜(保)字0013号

  06120801-2014年东胜(保)字0012号

  2012年(保)字0010号-1

  2012年(保)字0010号-3

  2012年(保)字0010号-4

  转让基准日

  2020-10-31

  2020-10-31

  2020-10-31

  2020-10-31

  2020-10-31

  2020-10-31

  2020-10-31

  2020-10-31

  2020-10-31

  2020-10-3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执行裁定书编号

  (2015)依法执字第1736号

  (2015)依法执字第2750号

  (2015)伊法执字第204号

  (2015)伊法执字第1768号

  (2015)乌法执字第2号

  (2015)伊法执字第143号

  [2015]伊法执字第145号

  (2014)鄂执字第391-3号

  (2015)伊法执字第540号

  (2015)伊法执字第742号

  债权本金

  1,778.00

  2,395.70

  1,499.85

  1,551.73

  1,779.39

  1,999.99

  997.95

  2,339.96

  2,186.44

  1,450.00

  表外利息

  626.73

  684.85 

  563.88 

  679.30 

  1,224.57

  447.62

  224.46 

  387.82

  259.55

  217.27 

  孳息

  78.01 

  251.66 

  370.58

  296.89 

  1,018.88

  0.00 

  0.00 

  0.00 

  0.00 

  0.00 

  代垫费用

  24.88 

  20.72 

  0.00

  17.79 

  0.00 

  20.25 

  4.92 

  31.28 

  33.54 

  0.00 

  债权合计

  2,507.62

  3,352.92

  2,434.31

  2,545.70

  4,022.84

  2,467.86

  1,227.33

  2,759.06

  2,479.53

  1,667.27

  债务人名称

  内蒙古大力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泰发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新兴商贸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奥捷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审旗万德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新时荣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双丰绒毛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亿豪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祥裕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荣增商贸有限公司

  抵债资产情况

  资产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工业园区的办公楼、厂房及对应土地,分别为:办公楼主楼建筑面积5073.89平方米,结构为混合,房屋总层数4层,其中2664.4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其余面积设计用途为其它用途;厂房建筑面积1852.22平方米,结构为混合,房屋总层数1层,设计用途为其它用途;厂房建筑面积797.37平方米,结构为混合,房屋总层数1层,设计用途为工业;工业用划拨土地,面积 14010.27平方米。原资产所有方为内蒙古大力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南部的郝家圪卜物流3号街坊12处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面积3604.8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面积350.89平方米,为商业用地。原资产所有人为杨凤祥。

  资产1位于鄂尔多斯市伊化南路7号街坊5号楼11号,建筑面积313.22平方米,原资产所有人为尹存仙;资产2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和谐路1号街坊铭鑫家园商业6001-101-201-301号房产,建筑面积1705.03平方米。原资产所有人为张金德。

  资产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40号街坊10号楼1、2,建筑总层数为3层,四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为1565.37平方米。原资产所有方为鄂尔多斯市奥捷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位于东胜区团结路5号4号楼2、5号4号楼3商业房产,房产面积合计为2017.12平方米,原资产所有人为武建平。

  资产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居街5-6号1号楼1层101号、2层201号、2层202号,房产面积合计5479.15平方米,用途均为商业。对应土地面积为14852.63平方米。原资产所有方为鄂尔多斯市新时荣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郝家圪卜面积为11112.51平方米土地。原资产所有方为鄂尔多斯市泰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位于东胜区杭锦南路11号街坊9号楼的三处商业房产,建成于2006年,建筑物为混合结构,抵债物为该楼的1、2、3层,面积合计2335.28平方米。原资产所有方为鄂尔多斯市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1位于宝日陶亥东街6号街坊一层底商,建筑面积83.9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原资产所有人为李晓红;资产2位于东胜区达拉特南路2号A号楼103号1至2层的部分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合计320.43平方米,原资产所有人为耿斌;资产3位于东胜区东环路7号街坊锦厦国际商务广场1号楼A座19层的6套办公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2291.84平方米,原资产所有人为何曜婷。

  资产位于东胜区罕台镇布日都村华研物流W4区2号楼的2层和5层,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2478.46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原资产所有人为吴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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