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国家盐业体制改革以来,自治区工信厅严格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区内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许可证重新审核换证,及时公告拟进入自治区的区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信息;督促承储企业保质保量落实食盐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任务,不定期开展抽查,确保自治区食盐储备符合国家要求和应急所需;对工业盐生产企业进行摸排,加强对重点企业管控,督促检查工业盐生产企业建立、保存完整生产和销售记录,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全区食盐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推进盟市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保障食盐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