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因病于2020年4月13日开始请假,迄今仍未返岗上班。你的病假已于2021年4月12日到期。依据法律规定,单位于2021年5月26日在《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上向你发出返岗通知公告,至2021年7月27日止公告已满60日,你在该公告送达后未按时到岗,也未与单位协商调岗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单位现通知你: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后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