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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补充联合公告

  2017年12月22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内蒙古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内蒙古分公司”)签署编号为内蒙2017年ST-BAW007号《债权转让协议》,共将51户不良资产转让给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并于2018年1月9日发布资产转让联合公告。经华融内蒙古分公司调查核实,其中巴彦淖尔市腾跃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技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详见下列公告清单)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以物抵债,现予以补充联合公告。

  转让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40334

  受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5180594 

  单位:元

  抵债金额 37,131,271 5,087,817

  其中

  备注

  以物抵债

  序号

  1

  2

  企业名称

  巴彦淖尔市腾跃商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技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担保措施

  实物资产:(1)位于临河区团结办胜利路西侧103、201、301、401号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为169.54平方米、582.65平方米、582.65平方米、582.65平方米。(2)位于临河区团结办新华街北侧201、301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为348.09平方米、348.09平方米。(3)位于临河区团结办第十一街坊土地,面积:737.9平方米、161.3平方米、161.3平方米、46.93平方米、127.2平方米、127.2平方米。(4)位于临河区北环办临狼路北1.5公里处房产,建筑面积2180.92平方米。(5)位于临河区城关镇治安五社土地,面积1121.3平方米。

  实物资产:(1)房产位于磴口县巴镇贺兰管区,为整体四层商业用房,砖混结构,面积1577.9平方米。(2)土地位于磴口县巴镇贺兰管区,土地使用权,用途:商业,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为508.81平方米。

  债权合计

  0

  0

  0

  利息

  0

  0

  0

  垫付费用

  0

  0

  0

  以物抵债剩余债权合计

  本金

  0

  0

  0

  注:

  1.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担保人、抵押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相关合同、法院裁判文书以及抵押物他项权利证书等文件及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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