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白音锡勒草原,天气虽已转凉,但大地依旧绿意盎然。
走出当事人家,踏着绵软的青草,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白音锡勒人民法庭庭长赵建军心情甚佳:刚刚,一起财产纠纷在他的调解之下,圆满解决。
“我们的人民法庭既然设在了草原上,就要真正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将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心坎里。”每次提起人民法庭为群众带来的便利时,赵建军都感慨万千。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安定和谐、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法治力量。
作为全区358个人民法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白音锡勒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拓展诉讼服务渠道,开展多元化矛盾调解,做好普法宣传,始终走在维护人民群众司法利益的第一线,用实际行动擦亮草原上司法为民底色。
百姓便利放心上,诉讼服务更贴心
白音锡勒人民法庭所辖三个国营牧场和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辖区面积5500平方公里。针对辖区面积大、群众居住分散、交通落后、诉讼不便的实际情况,该法庭始终坚持“便于群众诉讼”“便于案件就近审理”的“两便”原则,积极拓展便民、利民诉讼服务渠道。
近日,在白音锡勒牧场一分场蔬菜大棚中开设的“大棚法庭”吸引了附近众多群众到场旁听。
原来,这是一起菜农追索劳动报酬纠纷集体诉讼案。被告李某在白音锡勒牧场一分场承包了蔬菜大棚,原告张某等30名菜农均为外地农民工,由被告雇用为其种植蔬菜。由于多种原因,被告李某拖欠菜农工资长达一年之久。经多次追讨未果,菜农们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菜农均为外地人,没有交通工具,到法庭不便。白音锡勒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决定就近调解、开庭,在蔬菜大棚搭起了简易法庭。
整个庭审活动历时3个多小时,经过法官耐心审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同意支付菜农全部工资47万余元。“没想到,历经一年多的纠纷,几个小时就解决了,还不用我们多跑路,法院工作真贴心!”菜农张某满意地说。
围绕“便于群众诉讼”,白音锡勒人民法庭确定了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为工作重心,以白音锡勒人民法庭及所辖的贝力克牧场、白银库伦牧场为工作面,以各分场为辅助点,建立诉讼全覆盖。法庭工作人员于每月1日、15日下基层进行巡回办案,并在两个场部设置了投诉箱,在场部及分场安排诉讼联系人,同时,在下乡办案的过程中,随时为农牧民发放便民联系卡,建立了“一心三面多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围绕“便于案件就近审理”,该人民法庭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白音锡勒人民法庭为审判中心,以场部及分场所在地为审理点,就近开庭审理,对于距离审判中心及审判点较远的农牧民,法庭以审判车辆为“流动法庭”,就地开庭审理。
非诉调解挺在前,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多亏了您,我们家的矛盾不但解决了,我和父亲也重归于好,避免了家庭破裂。”在收到调解文书后,被告杨某甲拉着白音锡勒人民法庭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这是不久前白音锡勒人民法庭审理的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兰是一位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没有生活来源,常年卧床且无人照料。于是,他向白音锡勒人民法庭起诉,要求女儿杨某甲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原告行动不便,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定在原告家中。通过与原、被告深入交流了解,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主要是由生活琐碎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如果简单以判决形式处理该案,势必会激化矛盾。于是,法官决定启动诉前调解工作,经过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调解,被告杨某甲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同意今后每个月付给原告赡养费8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白音锡勒人民法庭始终把非诉讼调解放在第一位,把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在调解案件时,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为群众讲法律、讲事实、讲道理,尽最大努力促成调解。对于当事人分歧较大、对立明显的案件,该法庭在实践中摸索创立了联系场部、司法所、草原监理所、土地所、派出所、工商所的“五所联动”调解模式,由法庭制定调解预案,各单位共同调解,效果显著。
截至目前,白音锡勒人民法庭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综合调解率达80%以上。每年化解各类纠纷案件100余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上百次。
普法宣传日常化,法治观念润心田
“您好同志,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草场流转的相关法律问题。”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让我受益匪浅。像这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应该多搞一些。”
“这样的机会很难得,我得把家人也叫过来一起学习学习。”
……
日前,白音锡勒人民法庭在白音锡勒牧场举办的一次送法下乡活动,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的兴趣,他们纷纷前来学习、咨询,让平日里寂静的草原热闹了起来。
近年来,白音锡勒人民法庭在原有的普法工作基础上,积极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为群众了解掌握法律法规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
在巡回审判工作中,白音锡勒人民法庭注重把法律宣传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随时随地为牧民群众普法宣传。另外,根据当前新媒体高效便捷的特点,该法庭积极与场部诉讼联系人沟通接洽,以各分场牧户微信群为媒介,指定专人为普法宣传员,积极推送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牧民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让法治阳光照亮人民群众幸福小康生活。
“人民法庭与群众联系密切、接触广泛,在普法宣传方面理应成为‘主力军’。前几年,因为草场征收和补偿费等问题,牧区草场纠纷案件明显增多。随着普法宣传力度加大,牧民群众对这类问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案件纠纷明显减少了。”赵建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