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3人,出席本次会议57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廉素、张院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奇巴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后,听取了奇巴图和廉素分别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炜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9月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等拟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石泰峰为郑东波、郑锦春、刘廷辉、代卫国、于春华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强调,召开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大会筹备组要继续把开好这次大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时间对组织筹备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完成好后续筹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精准衔接、万无一失。
会议指出,刚刚结束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在这一重要思想指引下开展工作,推动我区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立足人大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慎重稳进做好涉民族领域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我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本次会议新任命的同志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诚担当,主动作为,恪尽职守,勤勉为民,廉洁自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努力为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