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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家长如何落实“双减”?自治区教育厅有话说

  □本报记者  刘志贤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陆续以《致全区中小学教师的一封信》《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倡议教师、家长理解落实好“双减”政策,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

  自治区教育厅向教师发出倡议,要求全区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报国初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带头做“双减”政策的衷心拥护者、准确解读者和坚定执行者。要求教师进一步增强事业心、使命感,树牢终身学习理念,拓宽视野,更新知识,增强育人本领,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学情分析,探索差异化、个性化教学,保证亲自批改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不留机械性、惩罚性、重复性作业,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针对性课业辅导,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有效缓解家长教育焦虑,增强学生、家长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要求教师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确保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有效转变对校外培训的依赖。此外,教师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坚决不组织、不参与、不推荐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

  落实“双减”政策,不仅需要教育等部门和学校的努力,更需要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自治区教育厅向家长发出倡议,号召家长深刻理解“双减”内涵,达成学生减负共识。家长一定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要与学校、社会共同呵护好孩子的成长,培养好孩子独立学习、独立思考能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余时间,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

  同时,自治区教育厅提醒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培训负担。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做到“一看、二问、三主动、四不要”。“一看”是看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应具有《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均属于违规办学行为。“二问”是问培训时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问收费办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三主动”是主动了解培训机构的任课老师是否具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主动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四不要”是不要相信公办学校与培训机构合作办班;不要选择有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或兼职的培训机构;不要参加在境外的外籍人员授课的培训;不要盲目相信培训机构夸大宣传效果。

  根据我区“双减”工作安排部署,目前,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市、区)均开通了“双减”工作监督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家长可以积极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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