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