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的决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由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