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全区国有企业通过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新的成效。企业整体盈利的基础持续巩固,市场化经营的活力动力显著提升,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资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在“量、质、效”三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正在形成一批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改革标志性成果。
据介绍,我区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以下6个方面成效明显。
一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科学有效的国企治理机制加速形成。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党组织实现“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全覆盖。企业董事会建设全面加强,董事会应建尽建工作积极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逐步提升,6户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和超过70%的独立核算各级子企业已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各企业均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充分放活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子企业,全面实现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公司制改制扫尾任务基本完成,全区已有340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了改制任务,完成率达96%。
二是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国有企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编制完成国有资本布局与战略性调整“十四五”规划,首次将区本级和盟市所属国有资本纳入整体规划。
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分层分类稳步推进,企业运营效率和发展活力有效提升。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重点推进两类公司所出资企业和商业竞争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面完成对所出资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专项研究评估,“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四是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制约企业活力的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完成“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企业全面建立了市场化的职级体系,精简内设机构,去除行政化色彩。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展开,企业在推动经理层全面签订契约的基础上,尊重契约,严格业绩刚性考核、薪酬刚性兑付。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部建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实行市场化用工,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猎头公司猎聘优秀管理人才、与高校联合开展“订单培养”等多种方式招聘员工。
五是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持续完善,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升。持续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审批事项由原来的50项压减至16项,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一企一策”实施授权放权。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基本完成,实现集中统一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量已占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的99.7%以上。
六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加强,高质量党建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跟进督办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等制度,制定实行“两个责任”清单,推动企业党委和纪委全面履职尽责。
据介绍,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逐步深化,有效解决了一大批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棘手矛盾,在改革倒逼和市场利好的双重驱动下,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得到明显提升。今年1—10月,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和委托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857.2亿元,同比增长3.9%;实现利润总额78.7亿元,同比增盈81.5亿元;完成营业收入2267.3亿元,同比增长27.3%;上缴税费100.6亿元,同比增长26.4%,主要指标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