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鄂尔多斯市全面建立四级林长制体系

  本报12月17日讯  (记者  霍晓庆)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鄂尔多斯市已经在全区率先建立起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3233名林长副林长让林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体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提出市本级设立林长2名,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副林长9名,分别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担任,每个副林长负责1个旗区,进一步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为林长制工作高位推动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该市将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着力提升各级林长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全面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广告
   第04版:云上103
   第05版:要闻
   第06版:要闻
   第07版:要闻
   第08版:出彩
大榆树镇:“种养殖+初加工+经纪人”发展模式推动农牧业产业化进程
乌海市: “一核多点”迸发党员教育磁吸力
春风化雨绽芳华
鄂尔多斯市全面建立四级林长制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要闻简报
“绿色奶罐”强势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