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自治区公安厅将“三个规定”的直报功能模块嵌入执法办案系统,实现了每案必录、逢问必录、全程留痕、跨级直报。全区公安机关通过自治区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办理的所有刑事、行政案件,在进入立案侦查、提请批捕、审查起诉、行政处罚、采取变更强硬措施等16个关键环节时,会自动触发公安部直报系统,办案民警、法制审核民警和审批领导均须强制填报,从办理环节和参与人员等多角度全方位打造“三个规定”质保系统。
12月14日19时53分,辖区居民李某到阿拉善右旗公安局报案求助:自己被冒充抖音客服的人电话诈骗55万余元。该局反诈中心民警那日苏登陆自治区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接办该案件时,页面自动弹出了《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登记表》,他在“是否存在干预案件情况”选项后郑重地勾选了“否”。“如果出现干预案件情况,就必须对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如实填写,做到有据可查,守住底线。”在那日苏看来,如实记录已成为每一位办案民警的行动自觉。“我局今年受理的116起刑事案件,全部填写了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登记表。”
据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李昕介绍,全区各地公安民警使用同一功能、统一界面、统一流程的直报系统,数据直接报送至公安部数据库,自治区公安厅无查询界面。“无中间流转环节,无本地留存数据,通过技术手段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打消了民警填报的顾虑。”截至目前,我区已向公安部上报十几万条数据,受到了公安部的通报表扬。
为有效监督警情流失和交管部门受立案工作,自治区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与110接报警系统、交警“六合一”平台成功对接,并增设执法巡查电子系统,在受立案、强制措施、审核审批等方面设置100多个风险预警点,有效整治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为解决“案卷丢失和涉案财物保管”问题,全区公安机关构建起“自治区公安厅案件管理中心+盟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旗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层所队案管组”四级监督管理体系,给案件管理机构安上“眼睛”、装上“耳朵”。通过对现场执法音视频和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管场所、在手人员、在控财务、在组卷宗等执法要素的全流程、闭环式、可回溯监督管理,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预警在先、闭环处理,进一步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