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 (记者 李国萍)记者了解到,2022年岱海湖滨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岱海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2个项目共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0.44亿元。
据了解,岱海湖滨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包括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实施后淹没区地表清理、浅水区生态修复及湖滨岸带植物的收割与管护等工程措施。岱海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主要是开展岱海底泥中特殊污染物的调查评估,识别特殊污染物的位置。根据岱海水体情况,通过室内胁迫实验,识别水体鱼类死亡的关键因子,为应急补水后鱼类的恢复提供技术支撑。
2021年鄂尔多斯完成
林业生态建设136万亩
本报1月5日讯 (记者 霍晓庆)记者从鄂尔多斯市林草局获悉,2021年鄂尔多斯市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36万亩,完成率113%,位于自治区前列。
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2021年共有91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栽植各类乔灌木共1074.8万株(含折合),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2021年,鄂尔多斯市还制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和林长制5项配套制度,建立起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目前,全市3233名林长已全部到位,责任区域覆盖全市9个旗区和25个自然保护地。
生态环境“免罚清单”
不免责
本报1月5日讯 (记者 帅政)日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提出对6个方面15种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和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免罚清单”并不意味着“免责清单”。该规定严格界定了“罚”与“不罚”的标准,并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在对当事人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做法能倒逼执法部门不断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提升行政执法的温度,助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我区从4方面
防治地下水污染
本报1月5日讯 (记者 张慧玲)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区将从4个方面做好防治地下水污染和水质监测工作。
分别包括: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重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
我区要在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镇和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提高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