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和担保人最终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刊登日起满10个工作日止。
处置方式: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
交易条件:投资者需信誉好,有付款能力,具备资金实力,能支付转让价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
投资者可登录中国华融网站(http://www.chamc.com.cn)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中国华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5617721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2号院北楼
民生银行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471-3458064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C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本金(元) 0
0
利息(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
26,225,853.8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抵质押物
1.债务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2.债务人所有的机器设备
3.债务人所有的房产
债务人
内蒙古新长江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
包头市银发项目投资实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樊三维夫妇、宋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