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林少春主持会议并作研讨发言,党组成员张院忠发言,段志强、和彦苓、施文学分别作书面发言。
会前,党组成员围绕本次学习主题进行了自学,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了研讨交流材料。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理解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和战略安排,把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定不移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仅在人大履职工作中要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学习、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都要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的要求,使一切行动听党指挥成为自觉和习惯。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部署的五大任务,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发挥出来,做到中央有部署、党委有要求、人大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