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方面,第一阶段组织25家预算单位对实有资金账户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自查,自查率达到100%。在全面起底待批项目和开发区闲置资源等方面,目前建立已受理待批项目台账含117个项目,审批完成率54%;补批项目台账含249个项目,审批完成率92.2%。在开发区闲置资源大起底方面,建立开发区内待批项目台账含62个项目,其中20个项目已受理,8个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起底范围、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先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待批项目、“半拉子”工程等生态环境领域大起底工作方案》《关于做好环评待批项目大起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闲置土地等大起底任务一并纳入。
与此同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选派业务骨干到自治区发改委集中办公,并将工作推进措施、督导调度方式等内容融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班日常工作。同时,组织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对2016年至今立项项目进行梳理,明确整改责任部门、环评进展、完成时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世德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专项巡视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根据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门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大起底各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