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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见】

“砸碎手机”不如加强引导

  ◎张玉胜

  近日,某学校在校门口摆放“免费碎手机”标识的新闻冲上热搜。该校校长介绍,为了让学生们看到学校执行新规的态度,震慑一下学生,这才在门口摆了锤子。此举目前没有出现砸手机的情况,但仍引发网友争议。

  由于将手机带入学校可能影响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教育部联合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去年年初,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带手机入校,学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的规定。考虑到部分学生的特殊需要,该《通知》还明确,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与此同时,各地学校都积极建章立制,并出台许多行之有效举措。从相关部门的规定不难看出,对学生带手机进校虽有“禁令”,但并未“一刀切”堵死,更无对违规带入学校手机“砸碎”的要求。然而,“砸碎手机”之类的粗暴行为虽屡遭诟病,但仍不时发生。此前,多地曾发生过学校老师怒砸学生手机、将手机扔水桶里等事件,在遭到曝光后,引起社会舆论的批评,最终老师向家长和学生赔偿、道歉。

  手机是学生个人财产,学校无权擅自作出处置,即便有学生带手机进校违规,但错在学生的不当使用,手机并无原罪。不“罚”学生“碎”手机,显然既罚错对象,也损毁了财物,浪费了资源。在手机早已成为电子信息时代标配的当下,一味将中小学生与手机、网络割裂开来,既不现实也不好操作,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疏堵并举、放管结合。堵塞“偷带手机不交给老师”的管理漏洞,理当靠学校的制度完善和技术设计加以破解。

  “碎手机”的做法显然不妥,即使砸碎后赔偿也属违规行为,其所谓“震慑”效应也恐难持续。与其空摆“免费碎手机”的稻草人,不如扎扎实实地落实完善管理制度,并通过家校合作,加强对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防止“手机禁令”落实走偏,需要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家长也应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做好家校沟通,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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