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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起“一超五店”有序恢复经营

  本报呼和浩特11月7日讯  (记者 郑学良)11月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前期开放低风险、中风险小区超市、便利店和沿街大型连锁便利店的基础上,呼和浩特市恢复沿街涉及生活物资的营业单位经营。

  11月6日起,呼和浩特市市四区、土左旗金川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涉及生活物资经销的超市、便利店、生鲜店、粮油店、副食店、冻品店等沿街店铺(以下简称“一超五店”),有序恢复经营。“一超五店”从业人员持单位工作证明,向所居住的低风险小区、无疫小区提出申请,经查验核实备案后,即可出小区;具备经营资质的“一超五店”,必须完成经营场所、店内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杀和设置物品缓冲隔离区等前期准备工作。彻查过期食品,对过期食品一律下架处理后,即可自行恢复营业。“一超五店”的从业人员,必须实行闭环管理,居住在店内。

  “一超五店”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模式。线上由本店工作人员采取无接触方式,就近配送。到达小区配送点后,将物品放置在缓冲隔离区,并告知社区工作人员;线下采取店外排队、保持安全距离、扫码付费、无接触交接商品的方式,进行销售。

  “一超五店”每日开门营业前,要做好门店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上下午各进行一次自然通风。每日中午应暂时歇业,对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消杀;从业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N95口罩、戴手套上岗。每天必须做一次核酸检测,每天必须做二次抗原检测。每天早上上岗前,必须查验前一日核酸结果,做一次抗原检测,全部阴性方可上岗工作。晚上再做一次抗原检测。凡发现抗原检测显示阳性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辖区疾控部门,原地等候疾控部门处置。同时,要立即闭店,禁止任何人员出入。

  此外,属地政府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担负起服务与监管双向职责任务。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一超五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过期食品流入市场。属地政府要对恢复营业的“一超五店”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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