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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核心提示】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重要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观,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各族人民要心手相牵、团结奋进,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汇聚起强大合力,共创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郝玉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各民族团结一心、守望相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重要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要更加自觉地担负起、履行好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的重大责任,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汇聚起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和繁荣的内在动力。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个民族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迁,为了生存和发展开始了交往交流交融,彼此建立关联。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流层次不断扩容,交融程度不断加深,推动着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发展壮大。新中国成立后所确立和巩固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各民族深化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各民族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交往交流交融更为频繁广泛,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

  进而言之,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在彼此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开发的,中华民族的未来也要靠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来开创”。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内蒙古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长期以来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观,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途径

  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构筑起的共同体理念,是中华民族共同应对时代风险挑战的精神支柱。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在共同抵御各种风险和挑战中相互依存、相互帮助、团结一致、共克时艰,形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历史深刻表明,各民族团结和谐,则国家兴旺、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反之,则国家衰败、社会动荡、人民遭殃。海纳百川成其大,山聚土石成其伟。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

  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梦想和追求,是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实现这个愿望和目标,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只要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向发力、齐心协力、形成合力、亲如一家,就能够汇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令世人瞩目的中国奇迹。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各族人民要心手相牵、团结奋进,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汇聚起强大合力,共创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进步。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之间既存在经济、文化、信仰等社会差异,也存在语言、风俗、习惯等生活差异,各民族通过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增进了解、消除隔阂,逐步增进民族团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明显,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需求愈加强烈,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进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国民族工作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

  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可以使各民族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中,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多措并举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制定完善支持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的政策体系,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范畴。近年来,内蒙古以科学的政策体系为牵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加速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特点。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9068444人,与2010年相比,流动人口增长47.97%。当前,还要进一步完善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妥善解决各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切实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不断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

  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努力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顶层设计,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努力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加快互嵌式社区建设,促进各民族群众在居住空间上的融合,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将民族团结教育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把民族团结工作提在日常、做在实处。推动社区各族居民由居住嵌入上升为心理嵌入,使各民族在生活上相互帮助、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相互借鉴、习俗上相互尊重、情感上相互亲近,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为推进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出积极探索、积累宝贵经验。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载体,是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平台。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积极创新方式载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努力使创建活动接地气、聚人气、有活力,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形成人人讲团结、处处抓团结的良好氛围。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要深入挖掘、整理、宣传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引导各族群众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看待和认识内蒙古的历史、民族、文化等问题,在共同历史记忆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巩固各民族信息交流、沟通交往和传递情感的桥梁和纽带。推动全区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夯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物质基础。

  内蒙古的今天是各族群众共同奋斗的结果,内蒙古的明天仍然需要各族群众团结奋斗。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要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努力把“模范自治区”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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