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通辽市成立项目办,由常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在市政府办公室增设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项目推进中心,达到市级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确保高效快速推进;积极筹措项目地方资金,建立工程款三方共管账户,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制定奖励惩罚条例,通过加快施工合同签订、实物工程量跟踪审核等多种办法,提高资金拨付率,确保工程完成计划任务。
今年,通辽市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项目推进相关要求,提进度、保质量、保成果,进一步压实各旗县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项目办、第三方监理公司等责任,严格落实例会和报告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项目跟踪和绩效评估,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破坏林地草原行为,确保工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