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全区民委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民族工作的生动实践。要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要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落实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和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完整准确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民族工作体制建设,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会议要求,全区民委系统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优化职责、调整机构、充实力量。要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创新工作格局、丰富形式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信息宣传工作。要树立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和“落在事上”的意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伟大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