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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

首部由地方立法的实体性地方政府规章出台

  本报鄂尔多斯2月26日电  (记者 郝雪莲)近日,鄂尔多斯市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政府规章《鄂尔多斯市气象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鄂尔多斯市气象管理办法》共34条,主要规定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统一发布、保障气象通信畅通、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护安全、气象资料使用和气象保障机制等与气象保障服务紧密相关的内容。对于规范气象业务服务,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等方面都有积极作用。

  据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副局长伍秀峰介绍,《鄂尔多斯市气象管理办法》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作了专门的规定。鉴于全市过敏性鼻炎患者较多,公众了解花粉浓度的需求日益迫切,该《办法》也规定了由气象部门发布花粉浓度气象扩散条件预报。

  《办法》的审议通过,标志着鄂尔多斯市气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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