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节是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第一个清明节。为推进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低碳祭扫的新风尚,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良好祭扫氛围,特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树立低碳祭扫新风。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提倡鲜花代替纸钱、丝带寄托哀思,用踏青遥祭、网络祭祀、集体公祭等方式表达对逝者的缅怀。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自觉践行低碳祭扫方式。
二是提倡节地生态安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大力倡导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散撒等生态安葬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更好造福子孙后代。
三是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安全法律法规,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野外、森林、草原、广场、小区、路口、公墓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撒祭祀用品,共同维护绿色的生态环境。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平安、温暖、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四是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争做文明祭祀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文明家园,你我共建。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做绿色殡葬的先行者,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文明内蒙古贡献一份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