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检察官了,是你们救了我的企业。”近日,包头市某企业负责人袁先生将写有“检察护企暖人心 民企合规获新生”的锦旗送到九原区人民检察院,表达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事情要从2021年9月说起。该企业在停产检修复工过程中,污染性气体(二氧化硫为主)逸散外排,导致周边农作物和树木受到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约400余万元。同年9月10日,该企业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移送至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调查了解到,该企业是国内铜冶炼行业的绿色冶炼样板,亦是包头市支柱产业之一,近3年缴税1.2亿元,在职员工800余名。此外,该企业在案发后支付了受污染农作物及树木损失赔偿1960万元,得到了农户的谅解。
企业的命运关乎着员工的命运。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帮助企业“留下来”“发展好”,成为检察院考虑的重点。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办案理念,精准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议侦查机关对涉案企业及吴某某等人不提请逮捕,而是以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保证涉案人员正常经营企业。
办案中,专案组先后10余次深入企业、当地政府、税务部门和周边农户家中,了解企业情况,努力寻求妥善处理案件的最优解。
专案组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企业合规审查适用条件,随即协调组建了跨辖区“两级联动”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先后20余次深入企业督导。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九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收到检察建议后,涉案企业立即整改。
督导中,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提出11项整改意见,顺延合规考察期30天。涉案企业投入技改升级资金300余万元,按照“合规计划书”整改清单全部整改到位。
2022年9月,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涉案企业《专项合规整改报告》获得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全票通过,遂对该企业及4名涉案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在企业举行了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告仪式。
“在企业现场公开宣告,既给企业以警告,又给企业以希望。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兼顾法理情,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了促进作用。”参加宣告仪式的九原区工商联主席莎仁花说。
历时一年的合规整改,让涉案企业重获新生。
为企业纾困解难,助企业健康发展。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先行先试,成立了内蒙古检察机关首家“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中心”,同步组建了九原区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形成了“规范建设+案件办理”促“诉源治理+经济发展”的工作模式,开启了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