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知识产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从客观上讲,保护知识产权,既是推动经济不断进步的需要,也是保护民族创新能力的需要。而法治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手段,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尤其需要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司法机关应立足本职,找准角色定位,发挥应有作用,进一步筑牢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屏障,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保护民族创新能力和社会创造活力。
时代在进步,立法也要跟上时代脚步。一方面,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加强相关新兴领域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要对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上位文件,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确保知识产权立法工作方向不偏、脚步不慢。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整治到底。同时,着力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建立法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部门以及调解、仲裁、公证等法律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合统筹机制,提供快审查、快确权、快维权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人民既是法治的践行者,又是法治的受益者。要切实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向执法对象和群众宣传有关法规,提高人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此外,还要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侵权举报渠道,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健全侵权监测平台和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让侵权行为无处藏身。
奋进新征程,创新正当时。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的前进道路上,离不开法治的一路护航。唯有通过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的针对性,提高司法保护的有效性,积极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才能让创新的驱动器迸发出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