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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知识防盗”筑牢法治屏障

4月18日,包头市公安局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局在阿尔丁广场开展宣传活动,民警通过发放宣传页、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知识产权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提高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防骗能力。 本报记者 陈春艳 摄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在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络点”揭牌仪式。该联络点的成立,对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综合保护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本报记者 郝佳丽 摄
4月16日,兴安边境管理支队伊尔施边境派出所与驻地文化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张贴海报、入户宣传等形式,讲解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本报记者 安寅东 摄
4月16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发放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宣传单,提高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本报记者 李晗 摄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成调研组深入鄂尔多斯市调研,并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本报记者 郝佳丽 摄
  【编者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如何筑牢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屏障,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记者采访了我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

  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亮剑

  □本报记者  陈春艳

  “2022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领域刑事案件7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1名,涉案金额23亿余元。”自治区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全区公安环食药侦部门依托“昆仑2023”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3年4月9日,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破获3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扣押衣物300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2月份,突泉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工作中发现,兴安盟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高端奢侈品服饰。该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刑警、警支部门大力支持,环食药侦大队民警秘密侦查,协调香港、上海等地奢侈品总部鉴定机构予以鉴定,并通过梳理大量资金流、信息流收集证据,历经40余天,最终在经侦大队、交警大队、利民派出所、六户派出所、巨力派出所的配合下,将3家店铺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案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起案件侦破的背后,往往离不开各部门的协作。如何攥指成拳、凝聚合力,提升打击效能?全区公安机关健全内外工作机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青少年版权保护等专项工作。先后与行政部门联合执法430次,检查各类场所3091个,发现违法犯罪线索60余条,立案侦破刑事案件30余起。

  同时,自治区公安厅积极建立公安主战、法检联动的司法衔接机制,针对案情复杂、社会敏感度高的案件,采取联合督办、提前介入、快速审判等方式高质高效办理,对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犯罪起到促进作用。

  执法更要普法。4月22日,自治区公安厅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到内蒙古工业大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并举行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全区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全区公安机关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有利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和集中销毁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严打侵权假冒犯罪活动。一年来,自治区公安厅环食药侦部门累计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5.6万余件,总计货值1586万余元,涉及防疫物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等15大类,充分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决心和成效。

  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同时,持续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针对非标油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共破获涉油品刑事案件1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2名,涉案价值14亿元,查获涉案油品1500余吨,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优化了营商环境。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昆仑2023”专项行动,聚焦乳肉薯绒等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重点保护地理标志和“蒙”字标品牌,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警务模式,联合市场、农牧、文旅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高效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公安机关破案离不开有效线索,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为全面拓宽线索渠道,自治区公安厅今年拟出台知识产权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及时受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同时,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紧盯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深挖追查,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斩断犯罪链条。此外,加大涉案财物追缴力度,千方百计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凝聚检察力量  守护创新星火

  □本报记者  郝佳丽

  4月14日,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三级检察院在内蒙古中环产业园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4月7日,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三级检察院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今年以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站)在全区多点开花,折射出我区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高度重视。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5年来,全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办案机构专门化,部署开展集中统一履职试点,积极构建协同保护格局,有力开展综合司法保护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赤峰市敖汉旗被誉为“世界小米之乡”。2013年,“敖汉小米”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21年,“敖汉小米”被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近年来,随着“敖汉小米”知名度的提高和品牌影响力的扩大,市场中时现假冒“敖汉小米”产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敖汉小米”地理标志产品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护航‘敖汉小米’品牌发展”专项行动,检察人员走访调查了小米收储、加工、销售企业,全面了解侵权假冒乱象。

  2022年6月7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成立专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了20余家小米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对5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经过共同努力,“敖汉小米”市场真假掺杂乱象得到了有效整治。

  案子结了,可检察工作并未就此止步。2022年9月15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与旗法院、公安局等部门签署了《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常态化联合开展“敖汉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这是全区检察机关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缩影。

  为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深化检察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合作,2022年9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共同印发了《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从联络会商、信息共享等12方面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版权局、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从证据的收集与使用、案件移送与监督等5个方面,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具体规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呼包鄂乌”知识产权检察协作的意见》,加强“呼包鄂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协作力度。

  此外,通过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专项监督行动、“知识产权检察进企业”和普法宣传等活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就在4月初,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启动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行动,为推进老字号、新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检察机关把工作做到了前面,不但经常送法进企业,还专门安排检察官为我们讲解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让企业避免了好多问题。”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常务副总裁赵魁握着检察官的手连连道谢。

  鄂尔多斯控股集团是鄂尔多斯市的龙头企业之一,旗下的羊绒产品知名度和质量信誉度较高。有些经营主体弄虚作假,采取混淆、近似等误导他人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肆意侵犯该企业的名称权、商标权。对此,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员额检察官,定点联系该集团,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打铁必需自身硬。全区检察机关在多措并举保护好知识产权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队伍建设,组建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确保专人专职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此外,为提升知识产权检察队伍专业化素养,4月14日至20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北京举办全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岗位素能培训,全区120名知识产权检察人员参加培训。

  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黄凯介绍,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机构专门化建设,增强人员配置,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评估”;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建好用好知识产权大数据监督平台,以科技赋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能动履职,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提升审判质效  维护公平竞争

  □本报记者  李晗  通讯员  马群

  近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场别开生面的互联网庭审直播吸引了众多观众的目光。

  这是一起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发的纠纷,法院通过推进庭审直播“应播尽播”,以更直观的方式展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过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全区法院深刻把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承担的重要职能,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扎实推进公平竞争政策,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区法院以提高审判质效为基本目标,严格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基本司法政策,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22年,全年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603件。

  严惩侵权为原创作者送上“定心丸”、为社会风气安上“净化器”、为创新创造筑起“保护墙”……全区法院坚持激励创新、守正创新、发展产业的价值导向,持续推进最严保护工作,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特别是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尽最大可能遏制侵权行为再发生,不断提升保护知识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能力水平。2022年,全区法院共审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7件、审结人数316人。

  日前,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韩某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没收涉案假冒烟酒及其他物品。

  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先后多次购买茅台等8种名酒的标识、酒瓶、包装物套装,通过灌装散装白酒的方式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上述名牌白酒,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被告人李某某等人。被告人李某某在购入上述白酒后,在明知上述品牌白酒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下,全部加价转卖给被告人韩某某。被告人韩某某在购买假冒伪劣白酒的同时,还从哈尔滨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中华、玉溪等假冒伪劣卷烟,并全部加价转卖给被告人殷某某。被告人殷某某购买上述假冒伪劣白酒卷烟后,在其经营的某名烟名酒名茶商店以真假掺杂等方式销售给消费者。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几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销售以假充真的烟酒,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长期存在的维权成本高、赔偿数额低、恶意侵权屡禁不止等情况,全区法院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人的侵权代价并充分补偿权利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张宏斌说。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全区法院着力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不断健全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问题研讨、纠纷化解等方面加强配合,实现优势互补。

  据张宏斌介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自治区版权局举办的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就版权保护、版权案件审判程序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探讨。同时,积极主动对接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就如何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进行讨论交流,努力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协同推进。

  这几天,位于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谱泽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走进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宣讲,从商标维权、专利保护、企业发展中的诉讼挑战和困局等多个角度,为企业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从“坐堂审案”变“送法上门”。全区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和深化审判公开,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判决的认可度,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宏斌说,为增强普法效果,全区法院还连续多年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向群众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类别、保护模式,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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