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素有“君子之心,常存敬畏”的传统。敬畏,能让人自律和自觉。“敬”会让人有所为,知晓自己应该做什么;“畏”又会让人有所不为,警告自己不该做什么。心存敬畏、谨言慎行,权力才不会用偏,行为才不会越界。失去了敬畏心,就会失去思想的标尺、行为的准则。党员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警示自己不该做什么,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这是对党员干部修身、用权、律己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要强化的基本素质。党员干部无论身处什么岗位,也不论职务高低,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当为民服务,努力把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贯穿于干事创业的实践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决策用权,真正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
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翻开近年来贪腐官员的忏悔书,不少都是由于贪欲不自制、贪婪不知止,心存侥幸、肆意妄为,最终失去自由,沦为阶下囚。这些案例时刻警示着我们,党员干部一旦失去敬畏,思想防线就会悄然失守,精神堤坝就会轰然倒塌,行为就没有任何底线。党员干部决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
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做事上知进,欲望前知止,是党员干部必备的修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知晓为官做事尺度,坚守纪律红线、政治底线,把对法纪的戒惧之意转化为遵纪守法的行动自觉。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保持清廉政治本色。
常怀敬畏之心,始终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用好手中权力,方能行稳致远。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以修身、严于律己,手中常握戒尺、心中常敲警钟,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坚决破除特权思想,注重小事小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养成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