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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安排,6月至7月将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法律学习宣传普及、配套法规、标准的制定落实情况;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湿地保护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湿地保护执法司法情况;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落实等情况;湿地规划、调查评价和重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预警、生态保护补偿等情况;湿地保护及合理利用、修复等情况。

  为全面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

  联系人:高琳

  电话(传真):0471-6600437

  电子邮箱:rdgaolin@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内蒙古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邮编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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