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物质遗存,是历史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具有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文物保护,不仅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更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非常宝贵的资源,文物的有效保护利用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十四五”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实现从文物资源大国向文物保护利用强国跨越的关键时期,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法治化。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运用法治力量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筑牢文物保护的法治“屏障”。
保护文物,法治先行。打击盗卖文物犯罪,要针对犯罪活动新特点,提升打击能力水平。当前,盗卖文物犯罪呈现出职业化、网络化、链条化趋势,这就要求司法机关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以更高超的技术手段应对文物犯罪,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收集、掌握和判断文物流通信息,及时发现案源,开展专案侦缉,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彻查深挖幕后金主,实现全链条、全覆盖式持续打击。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公安机关、文物主管部门等各相关单位要建立信息通畅、反应迅速、处置快速的工作机制,精确掌握文物动向、精准打击盗卖文物犯罪,形成整体合力。同时,还应注重发挥群防群治力量,鼓励群众在发现、举报和制止盗卖文物犯罪、提供破案线索等方面发挥作用,共筑保护文物的铜墙铁壁。
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需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我们要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让法律保障实起来,让打击文物犯罪高效起来,守住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