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信息清单(见下表)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三、公告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四、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资产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暴先生
电话:0471-5180620 0471-518062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471-695886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5号绿地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6月13日
截至2023年4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1
债务人
内蒙古宏基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金
214,980,000.00
利息、罚息等
147,446,082.73
债权合计
362,426,082.73
抵(质)押措施
内蒙古宏基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内蒙古丰镇—隆盛庄—兴和公路项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权质押
保证措施
中元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资产所在地
乌兰察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