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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官给了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报记者  郝佳丽

  “感谢检察官给了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会加强管理和教育。”近日,在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一场不公开听证会后,未成年人小王的监护人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今年4月,16岁的小王经朋友介绍做起了网络“兼职”,用一部手机与“上线”语音通话,再用另一部手机拨通“上线”指定的电话号码后,由“上线”通过两部手机中转与指定号码通话,这期间小王不能出声打扰双方通话,直至通话结束便可获得相应的报酬。小王从事该“兼职”工作10多日,每次1小时左右,获利1600元。经查,小王的“上线”系电信诈骗分子,通过其拨打电话,致使一名受害人被骗19000余元。

  小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小王系未成年人,能够认罪认罚、退赔损失并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拟对小王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于6月21日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参加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简要案情及社会调查情况,系统阐述了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会后,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训诫会,检察官向小王及其监护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确定了为期6个月的考察期。同时,检察官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对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向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小王的品德教育、法治教育,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6个月的帮教和监督考察工作。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不公开听证会+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模式,教育和感化涉罪未成年人,点亮涉罪未成年人希望之光,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温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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