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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共治 守护草原

  □本报记者  郝佳丽

  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诉某煤业公司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诉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诉曲某某等四人破坏草原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7月8日,在全区检察机关“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推进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6个草原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推进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保护好内蒙古生态系统,今年,全区检察机关启动“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为期3年的统一行动以“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为工作主线,立足区位实际,坚持协同共治,以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为主场,以点带面辐射全区,以基本草原、沙化及荒漠化草原、草原野生动物资源和草原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性的跨区域草原保护协作新格局,着力解决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等问题。

  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严惩破坏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草原乱采滥挖,助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草原生态环境修复。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广泛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完善治理体系,形成各有侧重、齐抓共管的执法司法工作大格局,持之以恒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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