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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接受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8月19日上午10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一楼作战指挥会议室对以下标的公开整体打包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清单:

  1、包头市钢铁大街33号万號国际-110、-101、-201,原产权人:包头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面积48711.56平方米,产权证号:508054,土地权利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办公用地。房屋功能:地上28层(其中地上一层为酒店大厅;二层-三层为中餐厅;四层KTV;五层-二十六层为客房;二十七层自助餐厅;二十八层足疗室);地下2层(其中地下一层为游泳馆及健身房等;地下二层为设备间及车库)。

  2、包头市钢铁大街33号万號国际127套公寓和车库,原产权人:包头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共计8102.57平方米,其中公寓共计117套7227.92平方米(其中公寓90套面积5159.73平方米;写字楼21套面积1594.79平方米;底店6套面积473.4平方米)和车库10个面积204.8平方米,土地权利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办公用地。

  包头市钢铁大街33号万號国际车库,原产权人:包头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共计9783.90平方米。

  3、钢铁大街19号街坊,原产权人: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宾馆,面积13383.46平方米,产权证号:544050,土地权利取得方式:划拨,用途:非住宅。房屋功能:主楼七层(其中一层为大厅及办公区域;二层-七层为客房区);东西楼五层(其中一层为库房;二层-五层为客房区)。

  4、钢铁大街19号街坊,原产权人: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宾馆,面积1297.61平方米,产权证号:1372,土地权利取得方式:划拨,用途:住宅。

  5、钢铁大街19号街坊,原产权人: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宾馆,面积367.64平方米,产权证号:1371,土地权利取得方式:划拨,用途:非住宅。

  6、钢铁大街19号街坊,原产权人: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宾馆,面积254.02平方米,产权证号:1376,土地权利取得方式:划拨,用途:非住宅。

  7、钢铁大街19号街坊,原产权人: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宾馆,面积9524.14平方米,产权证号:1370,土地权利取得方式:划拨,用途:非住宅。

  以上4-7项资产为蒙餐、男女职工宿舍及酒吧;3-7项资产占用土地的面积为56549.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包国用(2006)第300033号,竞拍后需将土地权利取得方式由划拨转变为出让,需要买受人自行承担缴纳土地出让金。

  拍卖标的评估价为人民币陆亿零贰佰捌拾贰万肆仟元整(小写:60282.4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16时止。意向竞买人可到我公司查看相关资料或自行到标的现场踏勘。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拍卖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方式整体打包拍卖。

  四、竞买登记办理: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16时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竞买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2、意向竞买人须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叁亿元整(小写:30000万元)。保证金、成交价款结算指定账户为:

  收款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包头市中心支库

  收款银行行号:011192003001

  收款账户名称:待报解预算收入

  收款账户账号:050200000003278001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瑕疵说明:(1)委托拍卖标的清单中,3—7项资产土地使用面积为56549.7平方米(大证未进行分割),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拍卖成交后将土地取得方式由划拨转变为出让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在拍卖标的成交价款中,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缴纳。(2)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况,需买受人自行承担和处理。(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欠缴税金、物业费、水、电、暖、煤气费、滞纳金、罚款及法定优先受偿款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缴纳。2、上述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拍卖清单所列拍卖标的内容仅供参考,以委托人和《资产评估报告书》提供的数据为准,委托人以移交时的实际状况为准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相关事宜。拍卖人和委托人不作任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承诺,也不承担任何办证税费。拍卖成交后,如出现办理滞后、或无法办理等情形,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购买风险。4、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相关资料,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买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5、拍卖标的交易相关税费由委托人、买受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国家未明确缴纳主体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6、竞买人身份需经委托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7、拍卖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不能移交或迟延移交的法律责任。8、本次拍卖标的的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及优先购买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拍卖通知送达,届时请参加拍卖会,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特此通知。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楼二楼西205号

  联系电话:13904714881  18604723777

  内蒙古汇金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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