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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强劲动能

  【核心提示】

  ●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首先要不断解放思想,充分、正确、科学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思想解放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精准靶向发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扫雷”,让民营企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放心发展

  ●要从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地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推动各项政策举措早落地、早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强劲动能

  □宋阳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需要从解放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策支持等方面入手,齐心协力“浇灌”、上下一心“施肥”,让民营经济结出累累硕果,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不断解放思想  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总开关。”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首先要不断解放思想,充分、正确、科学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思想解放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民营经济是“生力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强调,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这个新提法意味着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体现了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决心。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挥着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领域扮演着关键角色。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发挥更大的历史性作用。

  民营企业是“好伙伴”。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是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好伙伴”,两者不是恶性竞争关系,而是互惠互利的协作发展关系。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必须进一步促进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筑梦人,是实实在在的“自己人”。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必须充分信任、尊重、依靠、爱护、理解民营企业家,真正发挥他们在推动企业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特殊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  为民营经济发展“扫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增强问题意识,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品质,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风格,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突出特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就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精准靶向发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扫雷”,让民营企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放心发展。

  彻底解决“老问题”。解决影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老问题”,就要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要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确保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防止乱收费现象;要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发生;要规范政商交往,防范治理“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突出问题。

  正视存在“新问题”。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也遇到不少新问题,这需要我们正确认识、积极应对难以回避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不断提高化挑战为机遇的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实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这是对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要求。面对经济发展阶段转换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突出正向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努力增强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科学预测“未来难题”。在民营经济未来发展进程中,“水资源”“土地资源”“专业人才”“数字技术”“云经济”等要素问题,逐渐成为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有前瞻性设计、预见性规划和超前性思维,多走多看多学多问,多思多想多干多试,只有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天气预报”,才能迎来民营经济发展成果的“及时雨”。

  加强政策支持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要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意见》的一系列政策部署凸显出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支持,有利于改善市场预期、重塑发展信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政策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完善配套细则,因地制宜地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推动各项政策举措早落地、早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强劲动能。

  协同推进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需要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的双重“加持”,中央政策指明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方向”,地方政策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小细节”,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在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上持续下功夫,努力塑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协同推进金融政策与行业政策。资金是企业的血脉,更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利好金融政策的实施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从企业的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投资、往来、债务、税金、入股、利润等方面,推进一系列金融政策,最大范围提高企业金融可获得性,促进企业要素在市场畅通流动,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确保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同时,还应积极利用民营经济领域行业政策,调节民营经济结构布局。聚焦低碳、环保、信息技术等优先发展领域系统谋划,推进相关产业发展,把握新发展格局下的产业布局,重点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在实践中继续完善行业政策,形成特色鲜明、效益明显、质量高优的民营经济体系。

  协同推进人才政策与职称政策。人才是第一资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同样离不开高水平人才支撑。强化民营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就要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接续的政策机制,在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上下真功夫、下硬功夫,白纸黑字讲明政策,真金白银给予待遇,确保广大人才在民营企业拥有荣誉感、体验获得感、收获成就感。职称等级是体现人才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证明书”。要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从而激发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创造更大业绩、扛起更大担当、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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