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30周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巩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提升创建质量,形成品牌效应,培育一批先进典型,不断扩大“放心消费创建”的覆盖面、影响力、知名度,促进“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向纵深发展。持续加强比较试验、消费调查等工作,聚焦民生关切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费体察、调查点评等。重点关注消费维权弱势群体、薄弱环节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牧区消费维权工作。
与此同时,将全面畅通投诉渠道,简化投诉工作流程,积极推进12315、12345投诉登记、流转、办理、回访等工作,提升投诉调解效率,强化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置。在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方面,将协同各方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