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部分惠企专项资金调整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列支,依托自治区级项目库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互联互通优势,实现惠企项目资金从项目申报和审核到项目入库、预算编制、资金兑付等的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预算指标下达后,自治区本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从自治区层面直接支付到相关企业。本着先易后难、降低资金支付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2024年惠企资金直达工作将先行在商务、工信、金融等领域展开,并将符合惠企资金直达条件的项目纳入,到编制2025年预算起全面推开此项工作。
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是自治区深化惠企资金管理改革的重要创新成果,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为企业纾困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