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生动实例。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我区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的《关于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制作出一批以民法典宣传为主题的公益普法海报、微视频、宣传折页等在相关媒体展播,供各地各单位下载使用;会同自治区妇联启动“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各地妇联、网信办、司法局、农牧局同步组织开展系列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自治区科技厅围绕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以漫画的形式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法律知识,让民法典宣传“走新”更“走心”。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商联等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普法活动,为企业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直通车”,走街入户为社区居民讲解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哈毕日嘎镇朝阳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民法典法律知识,并就大家关心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合同借贷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广大群众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5月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并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广场等场所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均取得实效。自治区司法厅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