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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通报十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本报6月10日讯  (记者  郝佳丽 许敬)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3年内蒙古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据悉,此次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分别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诉鄂尔多斯市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诉曲某某等四人破坏草原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诉葛某某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申请人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与被申请人某公司申请环保诉前禁令案,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诉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史某某滥伐林木罪案,某矿业公司、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诉于某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包头市东河区某牛羊下货加工店诉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包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诉某煤炭公司文化遗址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介绍,典型案例的通报,就是要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增进社会公众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的了解,从而提升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全区法院将聚焦水资源、草原、耕地、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等突出问题,落实最严法治,重拳打击损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注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文物和自然遗迹司法保护力度,为新时代文物保护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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