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要求,自治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分类管理政策,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明确由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负责相应类别非学科类机构的审批和监管。2023年6月,自治区教育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推动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促进形成协同监管与服务的合力,引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和健康发展。
同时,为了引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进一步拓宽学校课后服务渠道,缓解部分学校校内资源不足的压力,也给培训机构创造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机会,更好地调整自身的发展方向和方式,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中小学可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文件分别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日常管理、动态调整及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从办学资质、人员、课程、材料、信誉等方面规定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基本条件。
为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智能化监管与服务,教育部建设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可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售课、收费、退费、评价、投诉全要素全流程监管。各地各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用好全国平台能实现管理“一张网”、数据“一本账”,是实施智能化、精准化、穿透式监管与服务的必要手段和重要前提。为此,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各主管部门持续推进平台使用,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尤其是2024年1月举办的线上培训会,对全区300余名盟市、旗县(市、区)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和体育部门的有关科(股)室的负责同志、平台管理员和近3000家校外培训机构的平台操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让培训机构明白入驻平台是健康规范发展的有效途径。
各地还强化校外培训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校外培训“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分批公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通过发布小视频、公益广告、公益短信、一封信、倡议书、消费提醒等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提醒广大家长在为学生报班前谨慎甄别,谨防校外培训消费陷阱。
在鄂尔多斯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智慧监管已全面推开,初步实现了对培训机构资金、人员、材料等信息的全方位监管,各主管部门定期调度通报资金监管、课程上架等6个方面9项监测数据。东胜区文旅局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对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全面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机构全部纳入全国平台,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逐步走出了一条规范健康发展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