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段志强、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
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
审查《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环城水带保护条例》《呼伦贝尔市文明祭祀条例》《通辽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的决定》■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表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草案)。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情况的报告;关于政策落地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文物古籍发掘、整理、利用,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奶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202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