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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168个集体经济组织为7.75万群众医保“买单”

  □本报记者  梅刚

  “今年我的医保村集体补助了380元,我自己只交了20元。年初的时候生病住了10多天院,花费4600元,医保报销2300元,出院后办理了慢病,又给我报销了一笔药费,党的医保政策真好。”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街道潘家窑社区66岁的李红丽高兴地说。

  李红丽口中的村集体补助,是通辽市在全区率先实施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嘎查村、社区集体补助模式,用集体“钱包”补贴群众医保。2024年,通辽市168个嘎查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7.75万群众缴纳医保费2100余万元,实现了低收入人口医保参保“零遗漏”,全民参保率稳居95%以上。

  据了解,根据地区人口不同的情况,特别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通辽市分别实施定额补助和差异化补助,切实减轻参保群众经济负担。一是推行定额补助机制,户籍居民无论身份年龄,均享受均等化医保补助,确保医保红利惠及每一个家庭。二是实行差异化补助,针对乡村振兴重点监测对象、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在享受医疗救助基金45%资助的基础上,集体经济再添助力,形成叠加效应。同时,灵活调整补助政策,针对受灾群众、不同年龄段居民给予政策倾斜,让医保政策更加人性化、精准化。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张燕燕表示,通辽用集体经济收益作为医保筹资新渠道,不仅缓解了群众缴费压力,更为医保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促进了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居民福祉不断提高的良性循环,形成了“人人关心集体,集体反哺民生”的医保新生态。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在全区推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体补助模式,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嘎查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居民医保缴费给予补助,推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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