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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未成年人理性利用网络, 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本报记者  王皓

  【案情】

  近日,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法院线上成功调解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两结。

  2022年,17周岁的原告小宇(化名)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某短视频科技公司注册账号后,于该平台上充值数次共计951820元,用于购买虚拟币打赏平台的多名主播,其中给主播井某某打赏最多,约40万元。家长发现后,当即联系主播与短视频平台,要求退还打赏款项,但是平台退还款项程序繁杂,且没有实现良好沟通,案涉款项一直未予退还。无奈之下,便将短视频平台、案涉主播和主播签约的传媒公司诉至法院。因施行打赏行为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以未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形下实施大额转账行为与自身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为由,要求三方被告退还案涉款项。

  本案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案件。在了解相关案情后,承办法官多次查阅案卷,翻阅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相关案例,总结案件争议焦点,与各方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法说理,并积极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看法,在与原告的家人及律师耐心沟通后,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此次纠纷。因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在外地,承办法官与各方当事人电话沟通百余次。最终,各方都愿意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平台、主播和主播签约的传媒公司退还原告打赏款项共计50万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说法】

  法官表示,引导未成年人理性利用网络,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行动。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以身作则,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引导和监督。同时,家长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和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一旦遭遇类似情况,一定要保存好孩子和平台的交易、转账记录等所有证据,并及时通过向消费者协会、相关平台求助或者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以更加审慎的态度、更加成熟的技术、更加严密的措施,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此外,学校、社会也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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