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社会主义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无可比拟的先进性,要着力发扬优势、筑牢根基、弥补短板、填补空白,构建体系完备、严丝合缝、科学规范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王一喆 李涵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统筹部署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领域改革,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社会主义民主,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决定》指出,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注重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价值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实现了民主理念、民主制度与民主实践的有机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达成了民主体制机制与治理效能的默契衔接,最大限度保障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开创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党的二十大擘画了未来发展的美好蓝图,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其中均有所体现。未来五年,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运用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最大限度提高执行效率和力度。作为内嵌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组织原则和制度红线,民主集中制通过强大的组织能力、动员能力、执行能力,坚决把党中央的安排和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政策和策略有效转化为惠及人民群众生活的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充分了解民意、汇聚民智、解决民诉,科学高效地做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的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通过严谨的调查论证、深入的专业研讨、广泛的民意征集、高效的工作效率,把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汇集起来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政策。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的应有之义,就是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扎实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能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决定》指出,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听取人民建议、汲取人民智慧、满足人民诉求、保障人民权益,保证国家最高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党在治国理政实践中的重大决策、立法、监督等过程都能够鲜明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立场和理念。要健全和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机制建设,提高决策透明度、公众参与度,广开贤路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特长;以制度机制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群团组织协同式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对于团结群众、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纽带效能。
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协商民主以广泛凝聚共识、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团结合作为旨归,通过拓展利益表达渠道促进思想交流、思想碰撞、思想火花,能够有效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高效性。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要运用大数据提高政府协商决策能力,通过网络调研、网络议政、网络会见、网络协商等方式突破传统协商方式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局限,不断完善增进了解民意民情民诉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协商议政、协商监督、协商反馈。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国家形态的民主与非国家形态的民主的有机统一,不仅从国家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构建上保障人民拥有主人翁的政治权利,也在基层事务参与和管理上保障人民直接行使各种法定权利。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示范引领和科学管理作用,完善和健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要健全基层群众性组织的自治机制和自治能力,运用直接民主形式加强对基层群众组织的制度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垂直化管理,全面推进村(居)务、厂务公开,保障基层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决定》指出,要“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法宝,能够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建设伟力,充分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真实可靠的特质。要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党外人才培养选拔制度,以促进团结为基础和前提处理好党际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政商关系、侨胞关系。要紧密团结党外人士、少数民族同胞、非公经济人士、宗教界人士以及海内外侨胞,向其宣讲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畅通其为新时代治国理政建言献计、群策群力的沟通交流平台,鼓励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决定》指出,要“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在现代化社会制度体系和法治体系的保障加持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理效能不断彰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有效避免出现党派纷争、利益集团偏私、少数政治“精英”操弄等现象,具有无可比拟的先进性。当然,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因此,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实施于中国制度的各个环节,要着力发扬优势、筑牢根基、弥补短板、填补空白,构建体系完备、严丝合缝、科学规范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传统“三位一体”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引领构建高效能治理模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贯穿其中,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从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有效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治理优势;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到全国“一盘棋”,统筹规划、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以强大组织力号召力集中力量解决问题;有力遏制权力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治理空间;多措并举保障人民群众对公权力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作者分别系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