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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温度让“无碍”更有爱

  □本报记者  王皓  通讯员 李婧

  “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顺利立案,太谢谢你们了!”在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门口,王大爷紧紧握住该院司法警察张婷的手表示着感谢。

  前不久,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迎来了两位当事人,一位双目紧闭的大姐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相互搀扶着走进立案大厅,蹒跚的身影引起了张婷的注意。

  张婷搀扶两人坐下后,询问起了他们来法院的目的。原来两人为父女俩,女儿王女士因遇到民事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自己为视障人士,所以只能让父亲陪自己来到法院。

  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后,张婷和导诉员房旭立即将父女二人引导至诉讼服务中心的助残窗口,讲解了立案流程及所需材料,同时将立案大厅配备的老花镜递给了王大爷,并放慢语速逐字逐句地念出须知条款,引导二人在签字处签好名字、按捺手印。立案庭干警细心审核当事人递交上来的立案材料,告知王女士可凭残疾人证依法申请诉讼费减交、免交、缓交。在干警的热情帮助下,父女二人顺利完成了案件诉讼前期的流程。

  类似这样的场景,在乌海市法院系统并不鲜见。近年来,乌海市法院系统加大司法助残保障力度,着力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法律助残服务体系,着力提升预防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促进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乌海市法院系统根据来院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主动问询、接待,能够自主办理的引导至“绿色通道”,不能自主办理的由专人提供代办、帮办“一对一”服务;着力打造“法院+残联”护残助残模式,积极协调乌海市残联为有需要的当事人联系专业人士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辅助服务;协助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用减交、免交、缓交申请,建立起残疾当事人专项司法救助基金,对困难残疾当事人,告知其本人及其近亲属可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并指定专人全程帮助办理申请手续;组建志愿服务队,针对部分不便于前往法院的残疾人,日常开展上门法律“义诊”等普法活动。

  2024年以来,乌海市法院系统共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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