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覆盖特色种植、精品养殖、林下经济等多元业态,不仅能为农畜产品品牌化发展提供支撑,同时与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深度契合,是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的重要成果。
为加快内蒙古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区夯实制度基础,加快《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条例》立法调研进程,印发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构建“政策直通车”服务体系,为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基地提供全链条制度。同时,完善地理标志标准,我区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42项,2024年度新增11项;现行有效团体标准36项,2024年度新增4项。下一步,我区将深入落实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推动更多内蒙古特色地理标志产品为公众所熟知,为公众所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