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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执行”温暖民心

  □本报记者  王皓

  “希望你们根据我提供的线索查找财产,尽快执行。”

  “你们提供的这张财产清单一目了然,让人心里有底。”

  今年以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切实践行“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进一步强化司法透明度、提升执行效率,主动回应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以落实“司法能力提升年”为契机,推出一系列执行公开举措,精准破解执行工作难点。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一楼设立专门“执行接待窗口”,实行工作日执行接待制度。通过制定执行法官值班表,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执行法官在固定时间、固定场所公开接待当事人,保证群众来访、咨询、线索举报等事项能及时解决、快速回应。如需后续处理的,也会明确办理时限并及时反馈,形成“接待、登记、处理、反馈”工作闭环,实现了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双向奔赴”。

  与此同时,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强化执行监督和执行公开,畅通案件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建立了线上答疑平台,在诉讼服务大厅公示执行法官电话,当事人可通过电话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或通过“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留言,可享受随时提供执行线索、查询案件进展、反馈问题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除执行接待制度外,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通过案件信息公开、执行过程公开、结果反馈公开的“三公开”机制,有效解决“信息差”问题。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布执行案件立案标准、执行流程、被执行人信息、财产处置结果等,保障当事人对案件的全程知晓。对于财产调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关键执行环节,该院及时将短信推送至当事人,确保申请执行人及时知晓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展;对于重大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现场监督,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案件执行完毕后,及时向当事人送达执行结果通知书,说明执行依据、执行措施和结果,对未能执行到位的案件,书面告知原因及后续处理方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执行接待制度和‘三公开’机制是完善执行监督的有益探索,能有效解决执行信息不对称问题,让执行更规范、过程更透明、群众更安心。”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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