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迈好“十五五”时期发展第一步,关乎未来五年的发展全局。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26年重点工作,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为内蒙古发展明确了主攻方向、指出了实践路径。本报今日推出“圆桌会”专栏,聚焦经济工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邀请专家学者展开交流,为推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聚智聚力。
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双向赋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十五五”时期,我区要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公共服务、教育发展、医疗健康等关乎人的全面发展各领域,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做到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双向赋能、相互促进。
投资于人是一个极具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时代命题,深刻揭示了新发展理念的核心要义。首先,这一理念深化了对发展本质的认识。投资于人超越了以物质资本积累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将发展的基点牢牢锚定在“人”自身,将人的全面发展转化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红利和创新动能。其次,投资于人精准回应了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必须看到,过度依赖投资于物难以持续支撑高质量发展,当前亟需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把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特别是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及其配置效率作为发展方向。新征程上,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必须牢牢把握和践行投资于人的新理念新要求。这不仅是激活我区区域发展内生动力的必然选择,更是践行“国之大者”的深刻体现,将为破解发展瓶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持久动能。
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紧密对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稀土新材料、现代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教育投资构建高水平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高度重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人才储备,精准聚焦生态环保、兴边富民、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等领域的人才短板,持续加大投入。强化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荒漠化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专业人才培养与技术攻关,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围绕强边固防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口岸管理、涉外法律服务、边贸物流等领域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有力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和边疆安宁稳固。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资,深化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领域的投资,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整治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逐步提高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动农村牧区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强生活服务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扩大健康、助残、家政等多元化服务供给。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统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推动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强化卫生能力建设,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社会保险扩面提质。
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的人口服务体系,系统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聚焦“一老一小”,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加快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失能老年人照护、老年助餐等服务;采取发放育儿补贴、发展托幼一体服务、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等措施,加大生育支持力度。从求学、就业创业、住房、婚恋、社会融入等青年人现实问题入手,强化青年人发展保障。
立足增强可持续性,建立完善投资于人的有效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民生保障作为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重点投入领域,持续优化政府资金支出结构,更多投向有利于惠民生、促消费的领域和事项,以政府过“紧日子”换取群众过“好日子”。引导更多民间资本投入社会民生领域建设,拓宽投资于人的资金来源。适应人口变化趋势,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扩大投资,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加强对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分层分类帮扶。
以“五链”融合全面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
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服务国家战略全局的必然选择,也是激活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作为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内蒙古的资源禀赋与全国市场需求形成天然互补,通过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为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内蒙古面临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资源转化效率不高等发展瓶颈,通过融入全国大市场,能够推动资源优势与全国的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高效对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能级跃升。此外,区域市场间的竞争能够倒逼加快市场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内蒙古“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物流链、价值链与国内大市场全面对接、深度融合”。深入推动“五链”融合,是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举措,有助于实现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通过“五链”协同发力,内蒙古必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让特色产业优势充分彰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要深耕产业链。依托全国统一的市场规则、要素流动机制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立足能源、农畜产品等资源禀赋优势,深度嵌入全国产业链分工体系,通过延链补链,培育壮大装备制造、新能源、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能级跃升。同时,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需求,搭建产业合作平台,促进区域产业协同互补。二要激活创新链。聚焦特色产业和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领域,瞄准发展亟需突破的瓶颈制约,加强基础研发和技术创新,加强与国内创新高地的协同合作。通过共建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载体,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精准对接市场需求明确研发方向,加速创新成果转化落地。鼓励本土企业与区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要筑牢供应链。既要保证粮食、煤炭、油气等基础产品的稳定供应,坚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更要依托全国市场需求与资源技术,推动能源资源就地精深加工,构建现代能源经济体系,提升在国家产业链、供应链中的价值地位。四要做强物流链。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物流体系,重点推进中蒙俄跨境物流通道、区域物流枢纽和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完善铁路、公路和航空组成的多式联运衔接机制。借助数字化手段搭建智慧物流信息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货物运输全程可视化、可追溯;着力破解城乡流通堵点,优化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布局,提升能源、农畜产品等重点物资流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要强化与全国物流网络互联互通,打造向北开放的物流集散中心,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安全高效、成本可控的物流支撑。五要提升价值链。精准锚定国内消费升级趋势,从生产到服务全链路提升供给质量。在生产端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提升产品品质和辨识度;在流通端优化营销模式,拓展电商、直播等新零售渠道;在服务端完善售后服务等配套体系,让“五链”融合创造的价值与国内市场需求精准匹配,从而实现品牌价值与市场认可度的双重提升。
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内蒙古“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在全过程创新链中,成果转化处于关键环节,是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十五五”时期,提高内蒙古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水平,就要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攻坚,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强主体,完善创新联合体发展机制。科技创新联合体是产学研用一体化载体,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抓手,是破解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张皮”的有效路径。要推动相关机构立足创新联合体全生命周期,有针对性地健全创新联合体发展机制,推动创新联合体向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方向转变。要优化创新联合体布局,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方向,充分考虑科技创新基础和企业意愿,有选择地部署创新联合体,避免“拉郎配”“铺摊子”,造成科技资源分散。要完善创新联合体稳定运行机制,健全创新联合体长期支持机制,重点支持“一个创新联合体+一支固定科学家团队+一支政策咨询团队”模式,打造“懂科技需求、能科技攻关、会成果转化、通市场政策”的创新联合体。要建立健全创新联合体考核和退出机制,将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作为考核评价指标,增强创新联合体内生发展动力。
增活力,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促进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一要靠利益驱动,通过推进收益分配改革,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进行激励。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的蓄水池,科技成果转化空间潜力巨大,要加大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队伍的激励力度,给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同等待遇。同时,全面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落地,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推广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中探索出的经验做法,破解 “不能转”“不敢转”“不愿转”等瓶颈。二要靠服务带动,通过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畅通转化通道。可依托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解构科技供需格局,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以市场化方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技术大市场。此外,针对已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举措,适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一致性评价和政策落地评价,强化科技与相关政策协同,及时优化调整政策举措,消除政策掣肘,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能实施、能落地。
强保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机制。目前,科技投入主要集中在研发阶段,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根据国际经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主要来自风险投资、政府引导基金、资本市场等。基于此,要统筹运用“基、贷、债、股、保”等工具,构建涵盖“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体系。具体来讲,要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力度,实现“多转多补”。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探索开展财政科技资金“先投后股”。要整合各类基金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积极引进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发展耐心资本,重点在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小试、中试等产业化关键环节进行投资。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周期,探索科技增信有效路径,为成果转化提供链条式、接力式信贷服务。要用好用活各类资本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科创板、北交所等资本市场融资,稳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拓展融资新模式。要建立健全科技保险、科技担保和科技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构建科技担保保险共保体。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和科技成果路演机制,为争取科技成果转化各类资金做好前期准备。
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现代化经济体系强调质量、效率和动力的根本性变革,其最大特点在于前沿性、高端性和引领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对全区牵引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作了系统安排,这一重要部署为内蒙古今后一个时期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经济体系,锚定了方向、明晰了路径。
推动传统产业“脱胎换骨”和新兴产业“强筋壮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关键在于立足壮大实体经济,统筹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以产业筑基增动能,一要推动能源、化工、冶金、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通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二要科学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做实体现内蒙古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因地制宜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实现从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必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瞄准特色优势产业和发展亟需领域,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强化应用驱动型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构建全过程创新链。要将新能源、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生物制药、草业乳业等领域作为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打响重大项目攻关战。要打好教育、科技、人才“组合拳”,让三者深度融合,成为催化全流程创新链的“反应器”,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蓄水池”。
推进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打破壁垒、畅通循环,形成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体系,深度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内,要统筹促消费和扩投资,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增加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对外,要以创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为牵引,加强跨境基础设施和智慧口岸建设,推动口岸与腹地联动,大力发展外向型产业,深化“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助力企业拓展全球市场。
以改革攻坚增强发展动力活力。改革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根本动力。要通过提标准、优举措、建机制、强法治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既要大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也要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促进城乡融合和东中西部盟市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与关键支撑。要以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为核心战略,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问题,激发全域整体潜能。具体而言,要科学统筹东、中、西部盟市的差异化定位与互补性协作。东部地区可立足生态与资源优势,深化与东北三省协同,推动绿色产业升级;中部地区可强化科技创新与先进制造核心功能,提升辐射引领能级;西部地区可依托能源战略地位,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与沿边开放。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县城为关键枢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通过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市场统一与产业跨区域协作,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形成产业互促、功能互补、要素双向流动的发展共同体,最终实现全域优势互补、平衡包容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推动绿色发展与共同富裕协同共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也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前头,全域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更多国家级零碳园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计划组织实施好“十大民生工程”,着眼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夯实各民族共富共享的物质基础。
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内蒙古“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开展“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这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也是内蒙古下大决心以更高标准推进营商环境迭代升级的具体体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需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既要夯实营商环境原有建设基础,也要瞄准目标多维度精准发力、协同发力。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营商环境各领域和企业满意度连续五年稳步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向“一流标准”迈进创造了有利条件。新征程上,我们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举措、强化落实,以市场化改革激发内需活力和要素潜能,以法治化建设稳定预期、保护权益,以国际化视野拓展开放空间、推动制度与国际接轨,进而推动营商环境向更优更好发展。
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释放市场配置资源效能。以深度市场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要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原则,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在能源、矿产、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更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示范项目,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二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针对重大项目、优势产业,创新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配置方式,推广“弹性供地”“先租后让”等模式,降低企业初期成本。在金融支持上,不仅要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更要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并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银企对接效率,切实解决不同生命周期企业的融资难题。三要优化涉企服务流程,推动“蒙速办”政务服务再升级,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涉企事项范围,实现更多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无感申办”,让经营主体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强化法治化保障,筑牢公平竞争制度根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其生命力在于公平、透明与可预期。一要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国家立法,出台自治区相关地方性法规,强化产权保护,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同时,推动政策制度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接轨。二要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清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行为,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让政府行为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要创新监管模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融合,完善轻微违法免罚、首违不罚清单,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严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提升国际化水平,服务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国际化是方向。一要建强开放平台,高质量建设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改革探索,提升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能级,建强国际陆港和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二要畅通跨境通道,优化中欧(亚)班列运营机制,破解“酒肉穿肠过”问题,提升进口资源落地加工水平和出口商品产能,推进海外仓、边境仓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营销服务体系。三要优化涉外服务,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建立健全企业、人员、项目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吸引更多国际优质资源集聚内蒙古。四要提升规则标准,在数据跨境流动、绿色标准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主动研究并尝试与俄蒙等主要合作区域实现规则对接,降低跨境合作成本,不断提升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度与韧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