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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全区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达289.95万户

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4.98%
  本报1月19日讯  (记者  李永桃)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最新消息,截至2025年底,内蒙古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达289.95万户,同比增长5.49%,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4.98%。其中,私营企业67.77万户、同比增长7.82%,个体工商户222.18万户、同比增长4.8%。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其在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强创新、促开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5年,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等相关部门群策群力,通过创新机制、助企纾困等靶向发力,推动民营经济持续释放新活力。

  2025年2月,内蒙古印发助企行动实施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内蒙古国资委、政数局、工信厅等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各盟市全面参与,共同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其中,广大民营企业就是助企行动最主要的服务对象。202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旨在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紧随国家步伐,202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出台,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的实践推向纵深。从国家法律到地方条例,法治的接力棒在内蒙古稳稳传递,为这片土地上的民营经济注入“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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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破解发展瓶颈,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2025年内蒙古创新金融支持模式,设立1亿元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联合出台了《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政府风险分担、信用信息整合和高效服务机制,切实帮助企业便捷、高效、低成本获得金融支持,为自治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内蒙古还安排1.5亿元研发奖补资金,有力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在2025年全区规划的独立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中,民营企业规模占比提升至95%。

  从政策暖心到服务贴心,内蒙古正在构建一个覆盖民营企业发展全周期的支持生态。在这片机遇无限的沃土上,万千民营企业正迎着法治的阳光与政策的春风,拔节生长、聚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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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全区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达289.9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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