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内蒙古将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并将其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26年民生实事具体项目清单。通过这些重要举措,进一步把党中央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解决到位,让全区人民充分享受到现代化建设成果。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工程,内蒙古将在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保制度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通过“以工代赈”发放“三北”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劳务报酬20亿元以上;开展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问题治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
实施稳岗扩容提质工程,统筹做好政策支持、岗位挖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各项工作,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以上的目标。用足用好稳岗返还、税费减免等政策工具;落实部门促就业责任清单,发布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释放政策性岗位4.5万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新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500个,推动就业服务向群众身边延伸。
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推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以上,30个旗县(市、区)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认定,增加5000个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加强校园安全建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旗县的在校小学生、在园幼儿每天免费提供“一杯奶”。
实施医疗防治康管服务工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建设运营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自治区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全区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全部开设夜间门诊、节假日门诊;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2000例、“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1万元救助。
实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工程,推动养老服务更加普惠可及。完善提升20个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建成家庭养老床位7000张;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暖心”行动并提供帮扶救助。
实施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与激励措施。为新生儿免费提供苯丙酮尿症等疾病筛查服务;门诊产前检查基本服务包费用及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
实施道路交通畅行工程,多措并举提升交通品质。开展城市重点区域交通通行质量提升行动,有效缓解高峰堵车、乱收费、停车难等问题;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00公里,打通断头路、修复坑洼路,推动具备条件的车站、机场建设网约车专用停车区。
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推动城乡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深化“12348”法律服务热线品牌建设;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到93%以上。
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程,积极打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消协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价格违法、假冒侵权、缺斤短两等热点问题;实行农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天天检”;健全消费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着力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城市危旧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水电暖网等建设升级,加装、更新住宅电梯500部以上,新增智慧供热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开工建设一批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维修养护集中供水工程1500处,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8900户;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6万户;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春节临近,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各族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做好兜底保障,春节前向全区172.6万名困难群众按时足额发放2月份救助金8.19亿元。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及时领到工资。保障市场供应,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保障春节重要民生商品供应稳定、价格平稳,强化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欢欢喜喜过大年”、四季“村晚”、“非遗年货节”等各类活动110余项,鼓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优化交通出行服务,健全航空、铁路、公路、城乡公交多式联运衔接机制等。严守安全底线,扎实开展全区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